機動車駕駛證審驗的內容是什麽?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交通事故處理;
2.身體狀況;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和記錄12分參加學習和考試。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大型客車、校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註冊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處理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對申請信息進行確認,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者免征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提交的證書、憑證進行審核,並出具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