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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法律主觀性:

1.單行條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在自治範圍內,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就特定事項制定的規範性文件。2.自治條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涉及自治機關的組織和活動原則、組成和職能等方面的綜合性規範性文件。3.自治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據自治權制定的綜合性規範性法律文件;單行條例是根據自治制定的調整某壹方面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壹十六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NPC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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