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因為房東可以保證房屋不被租客損壞,向押金索賠,也可以保證租金的及時支付;雙方應約定租賃合同到期,房屋設施未損壞的,雙方應註明租賃到期後多少個工作日全額退還押金。
簽訂租賃合同的註意事項如下: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與大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要問清房租包含哪些內容,水、電、暖、氣、天然氣、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繳納水、電、暖、氣、天然氣等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時間和支付租金的方式,並要求出租房屋提供租金收據;
5.對是否可以出租做出約定;
6、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賠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家具、家電等設備損壞情況,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就提前終止合同達成協議。
綜上,關於租房押金,如果需要履行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租賃合同中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中的相關約定違約金,定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7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