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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定金還是押金?

法律分析:租房提前交錢是定金。所謂定金,是指壹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按照合同標的物的壹定比例,預先支付給另壹方當事人的金額或其他替代物。其中,保證金的金額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20%;超過20%,超出部分無效。我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給付對方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主要目的是督促雙方履行合同,制裁違約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6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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