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名稱或住所:雙方均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根據法律規定,出租人必須是不動產的合法所有人;對承租人的要求不同。通常本地居民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外地戶口必須持有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證。
營業執照必須是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部隊等非事業單位的組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出租人在訂立租賃合同前,應當符合上述條件。
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方與承租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漲價。
轉租協議:有些出租人以租賃為目的,不是為了自己居住,而是為了更高的租金收入。轉租行為對承租人的權益有壹定的影響,因此在租賃合同中應明確轉租內容。
房產證:要看房主的契證,需要復印件。另外請註意,有的房東委托親友代理租賃業務,要求親友出具“委托書”,上面寫著“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等。,而且還要寫我專門委托指定代理人為我辦理房屋租賃的各種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文件,我予以確認!”
押金:這是壹個很常見的房租糾紛,所以在租房的時候,押金的退還壹定要在合同裏說清楚。協議期滿後繼續租賃。
以上是租客租房時是否應該承擔公共事業費的主要內容。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希望這篇文章能給妳壹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