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務過錯,即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這種瀆職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但未達到瀆職的程度。
(2)行政過錯,即公民、法人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如果司機違反交通規則。有學者認為,在很多情況下,行政違法是指行政過錯,主張將職務過錯稱為違紀違法。
第壹,什麽是違法的行政行為?
有四種情況:
1,行為主體有重大明顯違法行為,
2.行政行為內容重大且明顯違法的。
3.存在重大、明顯違法或者行政行為程序極不公正,違反最低限度程序規定的。
4.行政行為形式存在重大、明顯缺陷的。
二、違法行政行為的特征是什麽?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對社會造成壹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構成犯罪,依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1,行政違法主體必須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不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不能構成行政違法;
2.行政違法行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
3.違反行政法,對社會造成壹定損害,但尚未構成犯罪的;
4、行政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條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