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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起正當防衛不逮捕不起訴典型案例?

是165438+10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6起正當防衛典型案例,進壹步明確了正當防衛制度的法律適用,統壹了司法標準,為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供了有效指導。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有:甘肅省涇川縣王某民、河北省辛集市耿某華、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湖北省京山市余某、安徽省樅陽縣周某某、湖南省寧鄉市溫某峰。

6起案件亮點不同,案件成因多樣,既涉及故意傷害、強奸、非法侵入住宅,也涉及道路交通糾紛、暴力拆遷、傳銷等頻發或備受社會關註的情形。

擴展數據

國家對正當防衛制度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從總體要求、具體適用、工作要求三個方面全面系統地規定了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為正當防衛的“實踐矯治”提供了指導,對於堅決捍衛“法不可讓於非法”的法治精神,依法保障公民正當防衛權利,弘揚社會正氣,具有重要意義。

據統計,今年2017至1,全國檢察機關在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中,發現因正當防衛不批捕352件,不起訴392件。其中,2019年,案件數量和不批準逮捕、不起訴人數兩年翻了壹番。

工人日報-法律不能屈服於非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典型的正當防衛不逮捕不起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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