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新冠肺炎疫情執法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1。充分發揮執行工作的服務保障作用。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疫情對經濟社會的重大影響,立足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充分利用“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有效發揮“統壹管理、統壹指揮、統壹協調”工作機制作用,推動執行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對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具備執行條件的,要繼續加大執行力度,保護勝訴當事人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辦理涉疫執行案件過程中,要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進壹步突出和強化誠信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審慎采取執行措施,平衡協調各方利益,依法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積極引導當事人以和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為促進經濟社會各方面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