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七。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嚴格遵守。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審查解釋力度,形成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註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落實管黨治黨、從嚴管理,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規。黨紀是黨內的規矩。黨規黨紀嚴於國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章黨規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苗頭性問題要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防止違紀違法。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形成嚴格的長效機制。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各項規章制度,重點整治各種特權行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都堅決依紀依法懲處,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