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 *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調查收集侵權證據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件,在賠償範圍內計算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為調查取證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在賠償範圍內計算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