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對於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制作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壹、調解書
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協議內容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應用寫作研究中的重要語言之壹。
調解書是仲裁庭或仲裁員根據雙方當事人經過調解達成的協議,制作並記錄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書。
第二,判斷
判決書,在法律術語中,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書。是法律領域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行政判決與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規:法院生效判決將於2014 10起在網上全面公布,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不當“曝光”等四類判決外,公眾可隨時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