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某農村,家裏有兒子結婚,可以享受村裏的土地補償款,金額達40萬元。如果有兩個女兒的家庭,壹個女兒還可以招上門女婿,還可以享受村裏的土地補償款。如果家裏不止壹個女兒,村裏只給壹次土地補助,妳不能享受第二次補償。有壹家子想到了鉆法律的空子,讓兩個女兒都能得到上門女婿,想享受兩個村民的資格待遇。這對所有村民都不公平,這種做法也遭到當地村民的拒絕,他們認為這侵犯了官方的利益。
在利益面前,人性之惡展現的淋漓盡致。只能說人心不足以吞大象。沒有人能合法地阻止壹個已婚女人招募壹個女婿。如果動機不純,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當這家人將他們的村莊告上法庭時,當地司法機關維持原判,拒絕讓這家人享受兩種待遇。如果從這家開了先例,村裏所有的女兒都要招女婿,才能拿到壹筆土地補償款。村裏所有的兒子都要娶媳婦,再拿壹筆土地補償款。村裏沒有這麽大的預算,恐怕大家的土地補償款都要取消了。
那麽,妳認為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秩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