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是強制性國家標準,也是我國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最基本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
本標準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新車註冊檢驗、在用車輛定期安全技術檢驗、事故車輛檢驗等機動車安全性能檢驗的主要技術依據,也是新車型強制檢驗、車輛產品公告審查、 我國新車出廠檢驗和進口機動車檢驗,適用於機動車管理、制造、維修、商檢、質監和安全檢驗部門使用。
對加強機動車運行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運行安全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該標準將機動車定義為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用於乘坐或/和運輸物品或進行特殊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和掛車、汽車列車、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拖拉機運輸裝置和輪式專用機械車輛,但不包括在軌道上行駛的任何車輛。該標準還對各種汽車、拖車和汽車列車給出了明確的定義。
本標準規定了整車及其發動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傳動系統、驅動系統、車身、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裝置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基本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還規定了機動車的環保要求和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的附加要求。適用於在中國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