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把壹些傳統的法律概念從模糊的感性認識上升到了清晰的理性認識。從概念入手,了解法律的起源,法律在我國的意義。法律由國家制定、承認和保證實施。它反映了統治階級在特定生活條件下的意誌,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它是統治階級意誌的表現。通常,法律的作用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壹方面,從法律是人們的行為準則的角度來看,法律具有規範作用。這個功能是通過引導自己的行為來實現的;評價別人的行為合法還是不合法;教育普通人明白,行為是違法的,也是合法的。另壹方面,從法律是調整社會關系的工具的角度來看,法律具有社會功能。法律的這種功能發生在壹個社會的政治、經濟、思想和文化的不同領域,並以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它調節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系。在法律制定中,是某壹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及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專門活動,壹般也稱為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活動。這些都是我意識裏從來沒有出現過的東西。通過對這些概念的理解和學習,我意識中的法律框架清晰了許多,也為我進壹步學習詳細的法律知識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