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任何人持有人民幣現金,都應當具有規定範圍內的合法持有數額,否則視為“非法持有現金”。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乘坐火車攜帶現金的限額為2萬元。如果超過這個限額,需要提前去車站工作人員申報,辦理手續。鐵路部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攜帶超限現金未申報者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可能被拒絕乘坐公交車,甚至受到行政處罰。另外,攜帶現金需要註意安全防範。不要把大量現金放在容易被盜的地方,以免發生意外。需要註意的是,上述規定僅適用於中國境內的火車運輸。如果您是出入境旅客,您必須遵守邊境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同時,其他交通工具,如飛機、汽車等,也有自己的定額規定。
如果坐火車需要帶2萬元以上的現金,應該怎麽辦理申報手續?如需攜帶2萬元以上現金坐火車,應提前向車站工作人員申報辦理相關手續。按照鐵路部門的要求,需要提供現金來源證明、身份證明等材料,申報後才可以攜帶超限現金上車。具體操作流程可以咨詢當地車站工作人員。
坐火車帶現金的限額是20000元。如果超出限額,您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否則可能會受到處罰。同時,攜帶現金也需要註意安全防範。如需攜帶超限現金,應提前了解鐵路部門的具體申報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旅客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不得攜帶貨幣、有價證券、珍貴文物、金銀首飾、檔案資料以及國家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的物品、危險品等貴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