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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虛假陳述的處罰是什麽?

對提供虛假供詞的處罰根據提供虛假供詞者的主觀性和虛假供詞的內容而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情節不嚴重的,可能只是行政處罰;

2.故意制作虛假證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能第二次改變我的陳述嗎?

該語句可以再次更改。詢問筆錄應當由被詢問人核對,並向沒有閱讀能力的人宣讀。記錄有錯誤或者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並要求其在修改的地方按手印。被詢問人確認記錄無誤後,應當在詢問記錄上逐頁簽名或者按指印。拒絕簽名和按指紋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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