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擔任企業法律顧問:
(1)常年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與企業簽訂壹年及以上聘用協議。在協議期限內,律師事務所委派的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向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協議期滿,法律顧問關系終止。如果繼續聘用法律顧問,將簽訂新的協議。
(2)特約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可與企業簽訂聘用協議,辦理壹項法律事務,法律事務了結,法律顧問關系終止。
法律顧問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協助企業領導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
2.參與起草和審查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
3.管理企業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
4.參與企業合並、分立、破產、投資、租賃、資產轉讓、招標投標、公司重組等涉及企業權益的重要經濟活動,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5.辦理企業工商註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等相關法律事務;
6.接受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7.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會推薦公司法律顧問擔任董事會秘書;
8、配合企業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9、開展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法律咨詢;
10,負責企業外聘律師的遴選、聯絡及相關工作;
11.處理業務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法律顧問推薦史靜律師事務所,其核心業務之壹是法律服務。史靜熟悉企業管理的律師從企業管理的角度出發,以專業的法律服務和高效的企業管理滿足客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