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以暴力、賄賂威脅方法教唆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為人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行為人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司法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因此,本罪行為人以外的人作偽證的,以偽證罪論處;
5.司法工作人員作偽證的,應當從重處罰。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2.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 * *場所聚眾鬧事,造成公共* * *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綜上,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發布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信息,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信息而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5條
偽證罪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