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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天數不夠怎麽算工資?

法律解析:計算工資時,壹定要知道日工資計算公式: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缺勤、工作不滿壹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所以入職不到壹個月的工資就是日工資×出勤天數。不滿壹個月的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即員工的工資,是員工在固定工作關系中所獲得的工資,是法定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行業規定或與員工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不滿壹個月的,按出勤天數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在本單位工作每滿壹年,按照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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