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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未經檢驗的中藥面膜的後果

不能出售,否則就是違法,從罰款到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三十三條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三倍以下的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四條因產品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的,侵權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人的自救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和其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權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權人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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