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壹般應由基層黨組織進行。這項工作,可以派黨員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黨組織協助調查。有些政審工作,由於特殊情況,也可以由上級黨組織進行。
政審的內容和範圍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不同的要求。當前,發展黨員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應是:黨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歷史,對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主要表現在重大歷史事件等方面。
擴展數據:
政治審查的程序:
1,組織編制。政府有關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考核任務組成考核小組,研究制定考核實施方案,落實人員,組織若幹考核小組。評估小組必須由兩人以上組成,且必須接受必要的培訓。
2.檢查。各評估小組到相關單位對被評估者進行檢查。考察壹般采取查閱檔案、聽取本單位領導或組織介紹、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考核組根據檢查情況,按照考核標準進行考核,撰寫檢查報告,對檢查結果提出意見。
3.復習。考核組對考核報告和考核組提出的考核結果進行審核,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並作為決定是否錄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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