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動物防疫的宣傳教育、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咨詢服務,組織實施動物疫病免疫計劃。
負責監測和監督動物飼養、經營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動物防疫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做好計劃免疫和動物疫病預防工作。
(三)接受單位或者個人的動物疫情報告,迅速采取措施,並按規定報告動物疫情。
(4)為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可以派人到當地依法設立的檢查站執行監督檢查任務。
《畜牧獸醫行政法》是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5年2月出版的壹本書。本書介紹了我國畜禽管理、草原管理、飼料管理、獸藥管理、畜牧獸醫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可用於我國畜牧獸醫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自學考試等成人教育教學。
《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法》是系統了解和學習我國畜牧獸醫行政管理和畜牧獸醫行政法的知識。系統了解和學習我國畜禽管理、草原管理、飼料管理、獸藥管理、動物檢疫、畜牧獸醫行政執法、畜牧獸醫行政損害賠償等方面的知識;
系統了解和學習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國際動物衛生法、SPS協定、TBT和協議知識,提高畜牧獸醫行政法律水平,促進國內外畜牧獸醫活動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