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目前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築位置沒有統壹的標準。但根據《傳染病醫院建築設計規範》第三條,為保證傳染病醫院的有效衛生隔離。新建醫院選址應遠離城市人群密集活動區,包括高密度居民區、幼兒園、小學等教育設施,以及商場、會所等商業文化設施。用地不能相互避讓的,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距離設置綠色隔離帶。可見傳染病機構的選址是有壹定要求的。
再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時,應當根據其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措施。第六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防治、醫院感染控制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相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如果醫院確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對不符合隔離預防標準的患者進行治療和控制傳播,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妳可以向上壹級衛生主管部門甚至衛生部舉報。當然,妳也可以嘗試通過媒體引起更大範圍的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