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維修所需的資格如下:
1,註冊資本具有法人資格和船舶生產等級;
2、有與船舶生產等級相適應的生產場地、設施、設備、工藝和試驗設備;
3.船舶生產層面從事正常生產的專業技術人員、檢驗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
4.船舶生產技術標準和規範;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安全管理、質量管理規章制度。
法律客觀性: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從事船舶設計、制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資質管理的規定,向市(州)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申請相應的資質證書,並接受海事管理機構的技術監督和管理。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從事船舶設計、制造、維修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應當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資格和等級證書,並在規定的範圍內從事船舶設計、制造、維修活動。
船舶焊工應取得國家或省級海事管理機構(船舶檢驗機構)頒發的船舶焊工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