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的法律特征
其主要特點是:
◆隱形
域名的載體是有形的(構成網絡外部條件的計算機終端和電纜),但它是無形的。它在互聯網上的地址用數字和文字來標識,方便人們記憶。沒有域名和域名系統,就沒有互聯網。網絡空間是信息傳播、交匯、衍生的獨立空間。因為域名可以為每個人創造無限的商機,從而帶來壹定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域名已經形成了壹種無形的財產權。
◆排他性
每個域名都有壹個全球唯壹的互聯網地址。域名雖然在網絡上代表所有者,具有識別類似商標的功能,但其排他性比商標強得多。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可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不同的商品類別中被不同的人同時使用,而域名是絕對排他的,只能代表壹個用戶。
◆識別
由於互聯網是壹個覆蓋全球的計算機網絡,其廣泛的使用範圍決定了域名必須在相關機構註冊後才能得到確認。域名申請遵循“先申請,先註冊”的原則,即只有申請註冊的域名不等同於所有已註冊的域名才可以註冊。註冊定義了域名所有者、使用期限、網絡服務提供商等。
◆地域性
域名的地域性不同於傳統知識產權的物理地域,它是壹個特殊的空間地域,僅限於網絡和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