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德是比法律更高的精神境界。普通人不違法很容易,但由於法律的強制性,很少有人能壹直堅持自己的道德良知。但是道德是壹種內在的約束,那麽為什麽信教的人比犯法的人更違反教規呢?因為道德需要壹種高層次的約束,淩駕於普通人之上。
3.公務員是政府和人民的公仆,為人民服務,但是他們的職位比較特殊,但是他們也是人,有七情六欲,不能以聖人的身份要求他們。他們只是謀生而已,工資比很多人低很多。他們不能被道德高度所束縛。如果所有道德的東西都被法律約束到公務員身上,那麽很少有人會為政府工作!除非工資高。但是高工資,我們國家政府負擔不起。
4.其實我們現在說的職業道德,很多都是法律禁止公務員做的。但壹般是引導性的東西,不能合法化,因為有些道德,從法律上來說,本來就是可圈可點的。比如法律人的職業道德,法官和律師在辦案的時候不能* * *壹個位子,如果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的,萬壹重合了,怎麽追究責任,卻不追究責任,怎麽能叫違法呢?說違法是不對的,要靠法官來遵守。當然,如果找到證據證明他們確實有不正常交往,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