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同居期間雙方自願簽訂的財產給付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不以人身權利和人身自由為給付條件,該協議自然有效,是有效的合同,是相關法律法規的調整。
合法同居要多久?法律對未婚同居的雙方采取寬容和基本不幹涉的態度。即共同生活的雙方的行為並不違法。如果雙方都想分開,可以自己解決。如果起訴只是要求法院解除雙方的同居關系,法院不予采納。但其要求法院分割雙方同居期間財產或撫養子女的,法院依法受理並判決。法律對與配偶同居采取嚴厲和懲罰性的態度。即配偶與他人同居,法律禁止的,離婚時有配偶。
理論上來說,長期穩定的同居,比如長期吃住在壹起,是沒有規定的,壹夜情和偶爾的聚會都不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42街。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