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村幹部辦私事向哪個部門匯報?

村幹部辦私事向哪個部門匯報?

不為民辦事的村幹部可向鄉紀檢部門或縣監察局舉報,有關部門將依法核實調查。村民有權向所在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最好是書面提交,方便相關部門審核。村民還可以在權威網站、電視臺、報紙上公開村幹部不為村民辦實事的情況,以引起上級部門的重視,幫助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

五分之壹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壹以上的村民代表可以聯名要求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並說明罷免理由。被提議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經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通過,並經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實名舉報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1,物證;

2.書面證據;

3.證人證詞;

4.受害人的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鑒定、調查等記錄;

8.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 上一篇:私人烘焙需要辦什麽證?
  • 下一篇:大學生創業手繪海報——跨境電商創業大賽海報?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