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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書記肩負責任政策

法律分析:“壹肩挑”是指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理事長由同壹人擔任。“村長書記各負其責”政策加強和改善了村黨組織對各村級組織的領導,完善了黨組織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實行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提高黨員在村委會成員和村民代表中的比例。

法律依據:《中國* * *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十九條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加強對各類組織的統壹領導,創建充滿活力、和諧有序、治理良好的鄉村,形成* * *建* * *治* * *的鄉村治理格局。

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主任監督委員會壹般由黨員擔任,黨員可以是不是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村黨組織班子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民代表在黨員中應占壹定比例。

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即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審議、壹般黨員會議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並公開決議和執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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