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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存貨質押貸款的條件

存貨質押貸款的程序:首先向貸款機構提出書面貸款申請,提交真實、充分的申請材料;然後會被貸款機構調查審計;批準的,應當與申請人簽訂借款合同和質押合同;最後,在收到存貨的相關憑證後,及時向申請人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借款人申請個人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形成調查評估意見。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親自簽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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