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狀況是指企業正常投產,新企業包括部分投產或試運行。
做生意和生存的區別:
1.在業是指企業處於正常的經營狀態,存續是指企業實體雖存在,但已不在業;
2.處於存續狀態,是指企業仍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企業在存續狀態下已普遍停產;
3.壹般處於行業狀態的企業會有經營利潤,而處於生存狀態的企業沒有。
法律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合並、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並、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註銷登記;因合並、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此外,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公告合並或者分立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並或者分立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