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年人辦理存折需要攜帶身份證到銀行網點辦理;2.未成年人辦理存折必須由監護人陪同,並提供子女和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辦理時需要監護人代為開立銀行賬戶,未成年人和監護人必須同時在場;3.對於沒有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明或者臨時身份證。
身份證辦理流程:
1.去銀行櫃臺或者自助服務區;
2.填寫相關申請表;
3.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身份驗證;
4、銀行工作人員審核數據;
5.設置存折密碼;
6.領取存折,存入初始存款。
綜上所述,成年人辦理存折必須攜帶身份證到銀行,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陪同,並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未成年人沒有身份證的,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相應的身份證明,開戶時未成年人和監護人必須同時在場。
法律依據:
儲蓄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存單和存折分為記名和不記名兩種。記名存單、存折可以掛失,無記名存單、存折不能掛失。
第三十壹條
存款人遺失存單、存折或預留印鑒,必須立即出示身份證明,提供存款人姓名、開戶時間、存款種類、金額、賬號和地址等有關資料,向其開戶的儲蓄機構書面申請掛失。特殊情況下,存款人可以口頭或信函申請掛失,但必須在5日內書面申請掛失。儲蓄機構受理掛失後,必須立即停止支付儲蓄存款;受理掛失前儲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儲蓄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