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話威脅如果破壞社會秩序就是違法,涉嫌尋釁滋事;
2.如果不影響社會秩序,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依法應當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2.主觀因素。主觀上,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
3、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4、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無事生非、尋釁滋事等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