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面作為親生父親對孩子太殘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嚴重失職;另壹方面,在父親的骨子裏,認為孩子不聽話會挨打是很正常的。他不認為繼母的行為有錯,也就釋懷了。
對於這起虐童案,北京市感誠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鄭曉靜認為,受害女童與親生父親、繼母共同生活,其父親作為女童的法定監護人,因監護不力存在嚴重過錯。
受到父母威脅的孩子,受到傷害後不敢告訴別人。
網上還有這樣壹則新聞:近日,浙江省金華市交警壹大隊的民警在處理事故時,壹輛路過的面包車停下來,司機探出頭指著後座的孩子對民警吼道:“孩子淘氣要不要把孩子帶走……”警察馬上大聲回答:“妳再這樣騙孩子,就是妳的問題了...當孩子遇到危險時,他不敢向警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