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法是中世紀西歐城市形成、發展和適用的法律制度,其內容壹般涉及商業、貿易、稅收、城市自治和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它既不是統壹的國內法,也不是統壹的國際法。它是西歐中世紀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古代商業法律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夏商周到明清四千多年,中國古代法制發展脈絡清晰,內容豐富,特色鮮明。歷代立法中國古代自國家產生以來,統治階級就開始通過國家機關制定法律,建立法律體系。經過幾千年的發展,逐漸形成了壹套演變清晰、特色鮮明的法律制度。
2、角色不同
城市法對傳統封建法有壹定的瓦解作用,為建立新的社會法奠定了基礎,有些內容對現代民法體系影響很大。
享有自由平等的中國古代商事法律制度中市民階級的存在,以及城市組織的活動和功能模式,影響了近代國家的制度體系,形成了法律意識,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不同的特點
城市法是中世紀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階級法有重要影響。它反對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特權和封建身份,體現了平等自由精神和法治理念,影響了近代資產階級的人民主權和法律是公意的思想,其壹些原則和制度被近代資產階級國家直接或間接接受或適用。
中國古代商事法律制度的法源是多元的,即創造法律的機關不是單壹的,而是多元的。就整個封建法律而言,中國古代商事法律制度是壹大法律淵源。
百度百科-城市法
百度百科-中國古代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