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拒絕給錢墮胎,屬於民事糾紛,是對女方人身權的侵犯,是侵權行為,應受民法調整。即使公安機關接警,也不會受理,最多是口頭調解。如果男方對女方實施暴力,屬於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報警就會受理。
根據我國《民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九條* * *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