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身是自然的、中性的。錯的應該是世人對他的態度,掌摑和“潑臟水”等不雅行為,傷害的不僅僅是當事人本身,更是壹步步加深世人對“性”的禁錮,讓“性”受委屈。直的
應該反對的是超越道德和法治的性質;那種肆意而惡意的謾罵;那種庸俗、低俗、媚俗的性,對性的研究應該多壹些理解和寬容。
“性”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我們在盲目反對它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它對引領人類文明進步、促進社會和諧的貢獻。
性行為的原則
1,自願原則
性道德的標準之壹應該是基於自願原則,即雙方自願原則。非自願的性行為可能對壹方造成傷害,對社會公序良俗造成損害。單純的“自願”可能是沒有愛情的自願。賣淫和嫖娼都是自願的,但這是不符合人類性道德原則的性行為。
2、婚姻契約的法律原則。
性道德顯然是社會性的,社會充滿了各種規範,所以性行為也必然受到道德規範和法律的制約。婚姻契約是道德規範的法律表達。兩個異性之間的愛情,是自願的、無害的,必須通過法律程序來認可,才能符合法律規範和道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