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防止空氣汙染?

如何防止空氣汙染?

7月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進汙染防治鬥爭的決議草案。與會代表認為,要進壹步加快制定配套法規,完善大氣環境標準體系,同時加強大氣汙染重點問題的科技支撐。

面對大氣汙染防治法部分配套法規和標準滯後的現狀,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了進壹步完善配套法規、完善標準體系、加強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周光權委員說,現在還有壹些配套的法律法規,比如排汙許可證的相關規定,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清單等,給地方執法帶來難度。目前,配套相關大氣汙染防治法律的行政法規粗放、滯後,配套法規缺失,“立法”刻不容緩。

陳鳳祥委員認為,有的標準缺失,有的標準修訂滯後,這是壹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沒有標準或者標準過時,就沒有監管。建議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制定更嚴格的大氣汙染標準體系,防止汙染的最大有效值。加強節能減排關鍵技術研發,支持高效實用技術和綠色清潔生產工藝的推廣應用,從源頭控制和減少汙染物排放。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何紅說,現在要重視協同控制。國家應該有壹個頂層設計,從體制機制上打通從基礎研究到空氣復合汙染聯防聯控技術再到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的鏈條。李銳委員建議,實施跨省行政區域環境保護聯動機制,進壹步總結推廣京津冀大氣汙染聯防聯控經驗,建立區域大氣汙染預報預警監測體系。

來源:新華社

  • 上一篇:淄博旅遊必去的十個景點推薦。
  • 下一篇:電子印章有法律效力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