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自己的權利:大學生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包括言論、集會、遊行、參加選舉的自由。
2.參加學生組織:大學生可以參加學生組織,比如學生會、社團等,通過組織維護自己的權益。
3.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大學生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參與公共事務:大學生可以參與公共事務,如社區服務、誌願者活動等,通過參與行使公民權利。
5.了解法律法規:大學生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如憲法、民法、勞動法等,以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權利。
大學生維權的特點;
1.與其他社會群體相比,學生群體維權起步較晚,規範性較差,沒有相應的制度和法律程序來保障。可以說相應的制度基本是空白。
2.就大學生而言,維權意識還是比較薄弱的。壹方面,很多學生並不清楚自己具體享有哪些權利,所以在權利受到侵犯時,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維權。另壹方面,即使有學生意識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但大部分都是被迫與受害方妥協或忍受,權利無法得到維護。
3.學校的維權組織太少,即使有,層次也低,作用也不大。比如,* * *團委、學生會組織,雖然是天然的大學生維權組織,也開展了壹些維權活動,但在低層次上,僅限於代表學生向學校反映壹些關於學習、管理、後期服務方面的問題,沒有很好地發揮應有的維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