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看起來存款利率降低了,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堅持12存單法並不意味著年利息少了很多。在消費主義的狂轟濫炸下,如果打破以往的存錢習慣,停止每月強制存錢,找不到合適的資金管理方式,可能會讓壹些有不良消費習慣的人很難離開本金,不利於存錢。所以建議有不良消費習慣的人,還是堅持12存單法,每月在1年期定期存款裏存壹筆錢,選擇1年期作為轉存期。這樣會有很多影響,比如強制儲蓄,流動性。
存單法是指我國金融領域的壹項法律規定,用於對存單業務進行監督管理。目前,存單法在中國仍然適用,並在金融市場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的改革,《存款證法》今後可能會面臨壹些調整和完善的趨勢。比如可以考慮進壹步加強對存單發行和交易的監管,提高市場透明度,加強風險防範措施。此外,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存單法也需要適應新的技術變化,以保證存單業務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綜上所述,存單法在現階段是適用的,以後可能會進壹步發展和完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章存款人的保護
第三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保證存款本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絕支付存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