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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16、18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是什麽?有什麽區別?

刑事權利義務依據刑法的規定,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這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應當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由於不滿18周歲,在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8周歲以上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民法通則》規定了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壹、18周歲以上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如果能以個人名義購買房產等

2.二、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應當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是指用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與當地人有同等的生活水平。如果他沒有自己的收入,就不能算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10周歲以下公民為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不能獨立進行民事行為的,由其監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四、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4.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區分主要體現在以下十個方面:民事責任主要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刑事責任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或者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附加刑,但死刑不適用於犯罪的18周歲以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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