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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的必要條件

法律分析:代位繼承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代位繼承人必須在繼承開始前死亡,否則不會有代位繼承問題;2.代位權人限於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不受輩分限制;3.壹般情況下,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4.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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