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周說:“按照法律,這個人應該被判流放。”李世民很生氣,說:“妳是要遵紀守法,讓我威信掃地嗎?”戴周回答:“當時說的話只是憑情緒,法律是國家用來向天下宣布大功勞的。陛下很生氣,想殺了他。我已經知道不能這麽做,交給法律。這恰恰是忍小怒,保大功勞。”
李世民說:“王粲先生執行法律。我還能擔心什麽?”就像這壹次,戴舟寧願激怒李世民,也不願秉公執法。他說的話就像源源不斷湧出的泉水,李世民都聽從了他的建議,世界上沒有任何不公正的情況。
戴舟《執法》作者及相關人物:
司馬光(1019 165438+10月17-1086),本名君石,陜西夏縣(今山西夏縣)綏水人。北宋的政治家、歷史學家和作家。歷經仁宗、英宗、宗申、哲宗四朝,賜以溫氏、溫國公,溫良恭儉讓;努力勤奮工作。自詡“晝力不足,夜隨”,其人格堪稱儒家教育下的典範,壹直為人所敬仰。
相關人員:
戴周(573-633),安徽省亳州市喬縣人。唐初宰相,戴之子,薊縣知府。隋朝初年,入明為官,在吏部做起了校尉,轉戰門下,記錄事務。反對鄭王篡位,出虎牢關鎮。投降秦王的李世民,忠義直言,積極參與國家大事,位居丞相之列。
貞觀七年(633),死於六十壹歲。謚號尚書右仆道國公,謚號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