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需要向前方向停車,車身不能超出泊位線;汽車進出停車場或者道路停車泊位,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或者行人的正常行駛。因為門口壹般沒有停車位,所以門口的地方屬於市民使用的地方,可以協商或者向有關部門舉報違法停車。車主在找車位的時候,盡量不要停在店門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