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
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不斷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
(二)開展“法律進農村”活動。
開展“法律進農村”活動,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
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四)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
開展“法律進校園”活動,進壹步推進青少年學生法律素質教育。
(五)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
(五)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大力推進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六)開展“法律進單位”活動。
開展“法律進單位”活動,逐步提高法治管理水平。
擴展數據:
2006年7月26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宣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落實第六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會議精神, 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更加貼近基層和群眾,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六進法律”活動的通知》(四法通〔2006〕48號),決定廣泛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通過開展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掀起新高潮。
百度百科-六大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