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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業法人有什麽好處和壞處?

公司作為法人的優勢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活動是以公司的名義進行的,法律後果由公司承擔。公司作為法人的弊端包括:法定代表人因履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公司承擔責任後可以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當法人代表有很多方便,但也有壹定的風險。比如法定代表人違法違規行使代表權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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