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同歷史時期的國家任務和制度環境直接決定了人們對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理解和認知,並體現在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實踐取向和關系上。
總的來說,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無產階級專政是主線,鞏固政權的需要推動黨的政策成為無產階級專政的有力工具;從改革開放到依法治國,經濟建設是中心,制度供給的需求使國家法成為重要的治理方式;從法治到法治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治國理政的重要目標,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的規範轉換和邏輯交融成為國家治理的主題。
從“政策本身就是法律”到“黨的政策指導國家法律的制定和運行”,體現了人們對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關系的科學認識和解釋;從主要依靠政策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展現了黨對國家治理的新思維、新理念、新戰略。
與此同時,學術界對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關系的研究也經歷了壹個符合實踐邏輯的理論演進過程。
來源:現代法律(2019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