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借條反映的法律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要解決如何依法拒不支付所欠款項的問題,不得不面臨兩個關鍵問題,壹是訴訟時效問題,二是被告主體問題。關於訴訟時效,法律明確規定壹般時效為2年,最長不超過20年。妳的債務已經六年了,絕對不止兩年的時效。如果在這六年期間不連續主張債權,顯然超過了訴訟時效,在法律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這時,如果對方向妳償還債務,就不受法律限制。關於被告的主體,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明確被告的身份,否則可能會被法院駁回。
法律客觀性:
《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