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整對象的不同,黨內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概括為“1+4”,即在黨章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四個部分。
黨章是立黨、治黨、治黨的總章程。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目標、組織原則和機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紀律。全面闡述了黨的政治立場、政治目標、政治路線和政策,體現了黨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它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最集中的意誌。
中國生產者協會章程第壹條。
年滿18歲的工人、農民、士兵、知識分子和中國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加入黨的某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按時交納黨費,可以申請加入中國* * *生產黨。
第二條黨員,中國* * *生產者黨,是中國工人階級* * *覺悟的先鋒戰士。
黨員,中國的* * *生產黨,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壹切代價,為* * *生產主義的實現而奮鬥終身。
除了法律和政策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權限外,所有* * *黨員不得謀取任何個人利益和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