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考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的不得確定為優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因工作行為相關失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確定為不稱職;如果因為其他錯誤被重罰,只會以不確定的順序寫評論。
2.受到提拔警告處分的黨員,壹年內不得在黨內提拔和向黨外組織推薦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類型: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銷黨內職務;
4.留黨察看;
5.開除黨籍。
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組織,責令作出檢查或者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自身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級黨委經調查核實後,可視情節輕重給予:
(1)重組;
(2)解散。
法律依據
《中國* * *生產者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條規定,黨員受到警告處分後壹年內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後壹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拔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